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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大爆炸


绘声绘色的小美女叫姜雨薇,姜家是个大族,至于有多大,小美女没有解释,洛云也没去细问。洛云最为关心的是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生的事情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事情很简单,小美女姜雨薇被三个修士追杀,保护她的十多个人全都牺牲。在她生死之际,空中突然打开一个黑洞,洛云震撼的从天而降,大神威,随手一挥,杀修士如踩蚂蚁。三个修士在洛云出场的情况下,两死一逃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自己杀人了?就这么简单的杀人了!而且还毫无记忆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是现代人,对杀人还是很有抵触的,但自己这次抬手间轻松干掉两人,确实有点不真实的感觉,而且这两人还是神话和小说中的修士,什么时候修仙的人这么弱了?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没记忆,确实没记忆。不管叫姜雨薇的小美女如何声情并茂的讲述,洛云都有一种听故事的感觉,只不过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洛云自己而已。故事中自己英雄救美,霸气侧漏,帅得不要不要的,这只是洛云过滤了姜雨薇所说的话,自己总结后所得的最终结论。不过这故事中,姜雨薇对自己出场形象的形容让洛云有些不敢苟同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什么叫修炼万年的血色恶魔,外露血芒的无珠双眼,浑身杀气犹如实质,让人不能动弹半分,像是堕入了极寒的冰窖。一头仿佛拥有生命的血色短,短飘动吸人心神,让人甘之为猪狗牛羊,任意被其宰杀,丝毫生不出反抗的心思。或者说想反抗而根本不敢反抗,就像人踩死蚂蚁一样,蚂蚁能反抗人杀它吗?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这样杀人的气势还不是最恐怖的!最恐怖的是杀人之后,连灵魂都不放过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一般厉害的修士都有自己的灵魄,在化魄境之前,灵魄都是一团带颜色的光而已,根据各人的条件不同,颜色和大小也不一样。三个修士中的两个被洛云轻松解决掉,这两人实力都还算不错,已经有了灵魂初显的迹象,两个灵魂光团一左一右的分开逃跑,不过被洛云的血眼一看之后,两光团就乖乖的飘到洛云跟前,洛云嘴一张,轻轻一吸,两光团像及了果冻,顺溜的进了洛云的口中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姜雨薇看到的就是这样!抬手杀人,抽魂吃魄,满身血光的地狱恶魔,一般修士对决,最多将逃跑的灵魂搅碎,谁会没事活吞魂魄。这跟吃人没区别,而且谁敢这样吃,拿来炼丹之类的,也好比生吞活剐,这样的行为在日后修行中可是要经历天劫的。姜雨薇的描述很形象,讲到这一段的时候,脸上还有些恐惧的神色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这里的洛云嘴角抽了抽,自己在这小美女的口中,不竟杀人了,而且还抽魂吞魄,十足的恶魔形象让洛云欲哭无泪,自己当真是没半点记忆,好不好!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的表情很无辜,姜雨薇的表情却是很怀疑,细眉微皱,小脸上满是不信的表情,让接连保证自己不是恶魔的洛云也感到一阵无力,此情此景,洛云像及了诱惑小美女看金鱼的怪叔叔,而且是诱惑失败的那种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小美女故事讲完,又重温了一遍当时让人恐惧的事件,洛云稍微离姜雨薇近一点,小美女的反应就特别大,害怕得像只受到威胁的小鹌鹑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没办法,这种形象已毁的结果,让他感到十分无力,本以为自己帅气阳光的形象,就算不受美女待见,也不至于落得个怪叔叔的形象吧!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好吧!现在自己确实成了诱惑小美女不成的怪叔叔!洛云心里认栽,不再纠缠小美女做过多的解释,将火堆移向洞口,再将枯草铺到原有火堆的位置。夜晚寒气重,这位置给小孩子睡觉是最好的,一晚都不会觉得冷,至于洛云就直接坐在洞口,单手撑住下颚,偏头思考自己是否真吃了人的事情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没牙仔过了午夜零点之后才回来,小肚子吃得像个充满了气的圆球,整个身体都变得有些圆滚滚的,十足的萌宠一只。路过洞口的时候,小脑袋拱了拱洛云,嘴里还不停的打了几个饱嗝,然后屁颠屁颠的走到枯草堆,睡在了姜雨薇旁边,直接充当了姜雨薇的娃娃熊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的眼角抽了又抽,没牙仔这家伙完全没有节操,没见到自己这个主人不在状态吗?二话不说,直接睡到了美女怀里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没牙仔跟洛云是一起出现的,当时没牙仔紧紧的抱住洛云的后背,洛云出现后,在场的所有人还以为洛云是妖族大妖,因为后背那没牙仔的造型,再加上长长的尾巴,不是妖族,难道还是人族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没牙仔在洛云杀完人后就掉下来了。如果不是这样萌宠的没牙仔,姜雨薇说不定就认定洛云是个恶魔了,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只是感觉到害怕而已。因为在这小美女的心中,那个恶魔会带上这么一只有爱的萌宠啊?如果让洛云知道因为这个原因,姜雨薇才将他搬到山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洞中,那他真的要感叹这小女孩单纯的心思了,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中,带萌宠的虽然不一定是坏人,但绝对不会是百分百吧,要是在现代,像姜雨薇这样的小女孩,可能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一夜无话,第二天刚刚亮,洛云催促睡得朦朦胧胧的姜雨薇带自己到事现场去看看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事现场离这里不远,就两三百米的距离,这里地形有些起伏,乱石杂草也较多。姜雨薇走得很慢,洛云倒是如履平地。关系到自己吃了人魂魄的真伪,洛云心里有些着急,见姜雨薇走得够慢,立即将她拉到自己背上,快飞奔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姜雨薇一声尖叫,刚要生气,见洛云一脸严肃的表情,而且又没进一步非礼她的动作,所以她也就老实的待在洛云的背上。由于洛云度很快,她也只得紧紧的抱住洛云的肩膀,此时她的脑海里就一句话,要是这个男人非礼自己,自己该怎么办?就算是死也不让他得逞,如果他有一点点进一步的动作,自己就咬死他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此时的洛云根本就没心情去理会姜雨薇的心理活动,他只想赶到现场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如她所说的一样,杀人吞魄。如果他知道此时姜雨薇的心中所想,洛云一定会不屑的吐槽,你才多大,就算要非礼,也得等你成年吧!话说未成年的女人,哥根本没兴趣,因为哥不是禽兽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事地不远,洛云背着姜雨薇很快就赶到。这里有一个圆形的大坑,大坑方圆十多米,深七八米,整个形状成半圆,这坑应该是自己出现下坠时产生的。坑周围有十二具尸体,其中十具尸体统一着装,黑色劲装,脸上表情无疑不凝固在拼命的那一刻,这些应该是保护姜雨薇的人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姜雨薇到了这里之后立即跑到一具上了年纪的尸体旁边抽泣起来,想来这位保护她的人,应该很是得她尊重。除去这十具尸体,另外两具都是头分离,鲜血流了一地,头分离之处光滑如镜,根本看不出是何种刀具所为,才能达到这种效果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听姜雨薇讲述,自己抬手轻轻一挥,一道红色月牙一冲而过,修士的脑袋落地,过程干脆,没有半点其他的声音,这想来有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这个现场很是惨不忍睹,洛云好几次有呕吐的迹象,都被他自己强忍了下去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人死,则仇消!何况洛云跟他们没有半点仇怨。立碑十座,另外两个修士,洛云直接推到大坑中掩埋,由于洛云不识这个世界的文字,所以由姜雨薇写好后,再由洛云一一刻在石碑之上。石碑是洛云就地取材,以洛云现在的武功,随手拿起地上的剑,周围的石头就如豆腐一般,就算不用剑,徒手也不会有半点问题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一张厚实的符纸,一只手掌般大小的轻舟,一灰一黄的两个拳头般大小的布袋。这布袋甚为结实,拉不开,扯不烂,洛云怀疑这就是修士的储物袋。而那只有手掌大小的轻舟应该是一件法宝,只是少了法决灵力,所以现在恢复了原状。至于那符纸,洛云就更不了解有什么功用了,相信这些都是修士的东西,再差也应该有个限度,对凡人来将肯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将这几样东西放入身上斜挂的牛皮背包中,这背包是当初洛云用血牛皮制成的,血牛很大,那身皮让洛云制成了一件短袖,一条长裤,还有一件风衣,这包就是用剩余的边角料制成的。这牛皮相信说成是刀枪不入亦不为过,因为伴随洛云穿过空间裂缝都丝毫无半点损坏,这牛皮的质量就可窥一斑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看着跪在坟前的姜雨薇,准备叫其离开。不过洛云一开口,哇的一声就吐了,他实在忍不住了,一个现代的和平青年见了如此血腥的场面确实有些让他难受。本来还在伤心的姜雨薇,紧皱眉头,在坟前磕了三个头后站起来,狠狠的剜了洛云两眼,就往回走,其中小脸上的怒气尽显其中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也是没有办法,自己也知道这是对死者不敬,但他确实忍不住,虽然在电影上见过各种血腥的场面,但当真实面对的时候确实不适应,离开的洛云还是抱拳向十座坟墓中的护卫告罪一声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对这血腥的场面不适应,姜雨薇也同样不适应,从到这里后小脸就白得无一丝血色,但人家好歹没吐啊!而且人家是女孩,这点洛云无话可说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没牙仔依旧屁颠屁颠的跟在姜雨薇身后,仿佛知道姜雨薇不高兴,时而在她面前做翻滚可喜的动作逗她开心。姜雨薇更是一把将地上的没牙仔抱在怀中,眼里泪花闪现,一边走,一边小声的哭起来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女人的哭声是洛云最见不得的,不管洛云喜不喜欢这个女人都是一样,何况还是个小女孩,虽然这个小女孩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刚想上前安慰的洛云就被姜雨薇刷的一下拉开了距离,怒气的小脸鄙视着洛云,其中有些害怕的原因,也有对刚才呕吐的洛云有一种不屑的感觉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害怕的原因是洛云杀人吞魄的事实,不屑则是对洛云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还呕吐了,简直是没用到了彻底,比自己这个小女人都还不如,跟他走在一起都有一种身份掉价的感觉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很无语,自己状态确实不佳,也没任何话说,再说小屁孩愿意如何想,他也不在意!反正自己初到这个世界,也没有什么事情做,先把她送到亲人的身边,然后再游历一下这个世界,如此无拘无束的日子,正是原来现代生活的自己想而不敢做的事情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姜雨薇抱着没牙仔在前,洛云背着背包跟在后面,这样行进半天,直到中午的时候,洛云再次祭出无敌美食的诱惑,小美女才彻底沦陷了。洛云的的形象终于从恶魔状态恢复到怪叔叔的等级,虽然等级还很低,但也让洛云有些高兴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没带过小孩子,所以这生气的小孩让他有些举手无措的感觉。如果是个男娃,依照洛云的性格,不服,打得你服;再不服,再打,丫的还敢跟我这个救命恩人撕气,完全是找死的行为。但这一切都不成立,因为眼前的小孩是个女娃,而且还是个漂亮的小美女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趟过几条河,翻过几面坡,洛云两人已经行进了五天,这五天之中遇到过几个小村落,得知到自己次杀人的地方就十字坡,离天州城大概两个月的路程,而天州城就是这次行进的目的地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姜雨薇本身修仙的资质不错,所以赶到天州城参加每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。小姑娘路遇变故,也成熟了不少,知道实力的重要性。所以也就不返回本家,而是自己去天州城参加什么升仙大会,只要能成为仙派弟子,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升仙大会经过小美女解释,其实是为各大门派选择优秀弟子而产生的,由各大仙派的长老带队组织,只要是年龄未满二十岁的年轻人都可以参加,面向整个越国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跟姜雨薇走在一起,也让洛云这个小白普及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基础认知,免得自己到时候在天州城中出尽洋相。洛云也在这五天的时间里,成功的让自己的地位由怪叔叔上升到叔叔位置。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洛云现在的外貌比姜雨薇大不了十岁,也不知道这小女孩是故意的呢,还是故意的呢,不管洛云怎样诱惑,都不肯开口叫声哥。这让洛云有些抓脑,你说你叫叔吧!把自己叫得够老,而且这几天自己也像照顾自己妹妹一样的照顾你,这声哥就这么难出口?&1t;/p>

        难是难了点,但好像姑娘是故意的,平时有说有笑,就是把洛云叫得这么老,经过这么几天的努力之后,洛云也放弃了称呼的事情,毕竟叔是输的谐音,这点确实不怎么好以外,总比怪黎叔和恶魔来得强。&1t;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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