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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七十四章 我教你


他屏住呼吸,暗暗加快了脚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个箭步,便赶上了在前面的方锦书,一把将她搂在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方锦书吓了一跳,一声惊叫后,被权墨冼挠中了痒痒肉,忍不住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放开我……哈哈哈……”方锦书弯腰躲避着他的魔掌,一边推着他的手,笑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娇躯在怀,权墨冼哪里肯放?

        两人笑作一团,惊起一群飞鸟。跟着他们的下人都识趣地远远站着,不打扰他们这份难得的清闲。

        散完步回到庄子里,方锦书出了一身薄薄的汗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名妇人跟在芳芷身后,端了晚饭进来。其中一名跟方锦书请了安,歉意道:“大奶奶,这个季节庄子上没什么好吃食,只胜在新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您要是再晚上两三个月来,后山的樱桃就熟了,个个水灵灵的味道最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眼下冬季刚刚过去,田里才刚刚插了秧,不是收获的季节。饭桌上,只有蒸南瓜、豇豆炖肉、丝瓜肉片汤这样的农家菜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餐饭,做得十分用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连米都是反复淘洗后,再加上切得细细的腊肉颗粒,和豌豆一起蒸熟,散发出诱人的香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饭菜,对庄户人家来说,已是奢侈。但在她们心底觉着,拿来待大奶奶这样神仙一样的人物,实在是拿不出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瞧着是极好的。”方锦书温言笑着问道:“等那樱桃熟了,送一些到京城里来,让我也尝尝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妇人惊喜道:“只要大奶奶不嫌弃,一定送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北邙山这里山势陡峭耕种困难,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,在这里买庄子的人也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,权墨冼差人来买庄子的时候也说得很清楚,不是为了指望庄子里能产出多少。但对他们来说,就生怕被东家嫌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奶奶想吃这里的樱桃,这是多难得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方锦书正是看出了她的顾虑,才提出这样的要求让她安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对这些靠自己的辛勤劳作过日子的老百姓,方锦书并没有觉得他们低人一等。相反,对他们来说,施舍并不能让他们放心,接受他们的好意才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款待从京里来的贵人,这餐饭的油盐都放得有些重,并不合方锦书的口味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为了不辜负这番心意,她一样吃的很香。

        山里的夜很安静。

        星星点点的灯火中,是风吹过树梢的声音,是不知名的虫鸣唧唧,是远处传来的野兽咆哮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这庄子里,是男人和女人的耳鬓厮磨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换了一个环境的缘故,方锦书比在京城时,要少了一些顾虑。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抱着她,只觉娇躯如水妩媚动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汗沿着如刀裁的鬓角,滑过脖颈、锁骨,滴落在床榻之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指甲嵌入他的后背,眼神朦胧而迷离,面颊上浮起艳色,不知身在何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墨哥哥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    方锦书咬了咬下唇: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低头吻了吻她的眼睛,眼眸深邃:“我知道的,都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夜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伴随着一声嘹亮的鸡鸣,山村迎来了黎明的第一缕曙光。

        蓝色的炊烟袅袅,整座村子在晨雾中苏醒过来。晶莹的露珠挂在野草尖上,在朝阳的照射下,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。

        方锦书起了身,芳芷伺候着她洗漱完毕,春雨端着水盆从屋里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练了一趟拳回到房中,擦了把汗,换了衣衫。

        君子六艺,他都学得不错。每日练拳已是一种习惯,不为与人对敌,只为强身健体。

        用过了早饭,方锦书道:“这几日我都没有习武,懈怠了。等你休沐结束,我也要早起习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着应了,道:“那正好,我们早上也有个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问为何方锦书一个女子为何对习武如此执着,他所给予的,是全然的支持与信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了,你曾经提过,想学射箭是吗?”方锦书说过的话,都被权墨冼记在心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就说过那么一次。”方锦书微微诧异。

        那还是两人刚刚定亲后,去看安从坊的宅子时,方锦书顺口提过一句。这都过去好几个月,中间又发生这么多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,他还记得。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把她的手握在掌心,微笑道:“你的事,我都记得。”是啊,只要与她有关的事情,一点一滴,他都不会忘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让海峰多带了一副软弓来,我们去山上试试手,我教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山林中,有风从四面吹过,其实并不适合初学。权墨冼这样的提议,游玩多过学射箭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方锦书的心愿,他在家里建了射箭场,立了箭垛。那里,才是他认为最适合学习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行。”方锦书眼睛发亮,兴致勃勃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已经有多久没有摸过弓箭了?

        不提今生,就是上一世,在成为太后之后,就再也没有机会射箭。在长乐宫的十几年里,能射箭的机会也寥寥可数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前世,起初她学箭,是父亲定国公的要求,是作为曹家嫡长女必修的功课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到了后来,她是真心喜欢上射箭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喜欢策马驰骋,喜欢风从耳边呼啸而过。在那一刻,她感觉到自己拥抱着前所未有的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命中目标的成就感,让这份自由更记忆深刻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换了轻便的劲装,下人背着弓箭跟在后面,一行人上了山。

        早晨的阳光,透过林梢洒下来,在方锦书的秀发上,形成细碎的金色光斑。她整个人沐浴在其中,皮肤薄得几近透明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美是矛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少女的羞涩,又有少妇的妩媚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矜持的优雅,骨子里透出来的端庄贵气,又有灵巧敏捷的身躯,充满活力的行止。

        权墨冼定了定神,暗暗嘲笑着自己:已经真真切切地拥有了她,怎么仍然还是看不够?

        到了一个较平缓地坡地之下,权墨冼取过自己的硬弓,调了调弓弦,道:“你站在我身边,我先跟你讲一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讲得很细,从如何持弓、站姿、手臂的位置,到如何搭弦、开弓、瞄准,都一一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方锦书也听得很仔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虽然在前世学过,但这些只存在于回忆中,仍然需要从头学起才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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