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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


  钱真翔离开洛阳之后一路向东,根据地图所示,风月城正是在井国最东边,那里是井国的边塞,靠近沙漠,也象征着探知欲望。

  在这个繁华的国度,人们安居乐业已经失去了向外扩张版图的欲望,更何况沙漠里环境艰难,就更难有人去探索了。

  以至于几百年来没有人类发现被封印在沙漠中心的魔族。

  哦不!也许有人发现了,可惜他这辈子都说不出来,封印魔族是整个世界的秘密,他能知道还多亏了这是个游戏呢!如果不是清楚的知道这是个游戏,他觉得这里真实的就像是另外一个平行世界。

  白毛团子跑在路上,轻轻吐出舌头哈着气,跑累了就歇一会儿,饿了就采林子里的蘑菇吃,渴了就喝草叶子上的露水。

  他此时的生活就像是修仙一样,只可惜,他到底修仙还是修魔?这是个问题!

  你别问他为什么一直要用走的?游戏里不是有传送符吗?

  可是一只狗子会有传送符吗?

  你是不是又问他难道不可以买吗?他肯定会回答你不可以!

  他要把所有的银子留下来,他还要买变形丹呢。

  做狗子虽然好,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,可是如果一直是狗的形态的话,他该怎么杀人呢?

  等等?杀人?!

  他为什么要想到这个?

  狗子一时间摸不准自己心里怎么了,他在路上停下来,坐在小土坡上仔细思考自己是不是病了?

  他的思维越来越活跃了,以前根本就不会想到的东西,他此时满脑子里都是。

  可是坐在那里想了又想,他好像还是想不明白。

  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他大概病了吧?

  如果没病的话,为什么总想一些不好的事情?如果没病的话,为什么杀人可以这么轻松的出现在他脑子里?

  他确实病了,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,他不害怕杀人了,也不害怕疼了,他也能说出很有哲理的话了,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那颗真心了吧。

  他还是为了一句朋友有难,要去赴汤蹈火,还是因为别人几句解释,就放弃了追问。

  他不知道这转变好不好,但是他挺喜欢的,要是脑子一直那么简单,他恐怕会被撕成碎片的吧?

  他没有想明白,可还是拍拍屁股上路了,他还有很多的时间,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慢慢想,虽然他很愚笨,可是有些东西总会想明白的。

  ————

  在去风月城的途中,他先路过了一个小镇。

  这里隶属于风月城,是一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地方,这里的大家信奉佛教,思想也比较开放。

  狗子进入镇子之后随便找了一家客栈休息,已经连续赶路了好多天,虽然物资准备充足,也有野草野花可以给他吃,但是好久没吃到人间的美食,这让他肚子里咕咕的叫着。

  叫了一份荷叶鸡,清蒸了一条鱼,还买了一碗鸡蛋羹,双手端着大米饭,呼哧呼哧的连吃了三碗。

  傍晚,躺在客栈有些硬的小板儿床上,一只手背在脑后,一只手抓着一只玉佩在空中晃悠。

  他身上已经不流血了,可是伤口却无法愈合,肉质变得很干,偶尔闲暇时,他就会奇思妙想到他会不会变成一具干尸呢?

  一具活的干尸!那大概就是某国电影中丧尸的存在了吧!

  哦!他手上这玉佩是捡的,也可以说是被别人扔掉的。

  当时他正坐在桌子上吃饭,突然看见一个眉目猥琐的中年男人走进来,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荷包,一边走着一边叫骂,手里不停的翻着荷包里的东西。

  那荷包看着就小,里面只有二两银子,还有这枚小小的玉佩。

  那男人不是个识货的,偷盗之后只把银子留下,这块玉佩就随便的往大堂里扔。

  正正好的,这玉佩砸在了钱真翔的桌子上。

  而他之所以把这玉佩拿回来,当然不是因为他起了贪财之心,只是如此珍而重之的将玉佩放在荷包里,肯定说明了这玉佩对于失主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。

  不然的话一般的玉佩都是挂着腰间的吧?

  他没有找那小偷把荷包拿回来的打算,钱包是人家偷的,怪只怪丢了荷包这人运气不好吧?这不,这世界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,他就准备把这玉佩还回去,他自己可以做好人,但是他没办法要求所有人都做好人。

  因为不是所有的好人只凭着做好事就可以活下去的,如果但行好事,莫问前程,这句话到哪里都行得通的话,这世界上就不会有坏人了,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好事了。

  所有的好事都是被坏人衬托出来的,当这世界再也没有邪恶,那么这世界就不再需要斩妖除魔的善人了。

  他又晃荡晃荡手里的玉,然后把它放在枕边,裹紧了被子缓缓入眠。

  窗外下起了小雨,雨水打在房檐上,偶尔有狗叫声响起,路人的脚步忽远忽近,如果不是他被俗世所困,一定更喜欢这种生活吧。

  第二天一早,钱真翔被鸡叫声惊醒,刚想伸手揉揉眼睛,却忽然想起他已经没有眼皮给他碰了,他那两颗眼珠子瞪了一宿,要不是整个屋子都是黑的,也许他真的睡不着。

  在野外那几天他都是累极了才会靠着树睡觉的,没有人皮的生活他还需要一些时日的习惯才行。

  他坐起身来给自己倒了杯茶,看着茶杯上飘着的零星茶叶,轻轻吹了一口气。

  细小的波纹在茶水面上荡漾开来,呼应着窗外雨檐上滴答滴答的水声,让他早上起来有些暴躁的心情稍微得到平缓。

  这茶水是昨天晚上的,夏天里本来就容易变质,此时闻着竟有些独特的味道。

  他轻轻抿了一小口,冰凉的茶水从他的牙缝里钻进去,滋润了他干哑的嗓子。

  他将兜帽往后一扬,露出他的脑袋,照了照店里自备的铜镜。

  这铜镜劣质,所以反光模糊得很,他只能看清自己的轮廓,还有头顶上深可见骨的伤疤。

  头顶的皮肤本来就薄,那些人大概费了好大的事,才没有把他开颅吧?他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露出骨头的那块肉。

  很疼,真的很疼,可是他心里很痛快。

  他已经亲手把那些人送归了天,他们不是要用他的血肉来获得长生吗?那就都去死吧。

  他想裂开嘴笑,却只有两排牙齿边的血肉微微动了几下。

  他已经没有皮了,不过没关系,他还有肉啊!

  比那些只有皮的家伙好多了。

  他拿出面具轻轻戴上,又把兜帽整理好重新罩在头上,看着镜子里黑洞洞的脑袋,他伸出手指比了个心。

  他现在很丑,但是他自己现在并不害怕。

  他安然地接受了自己如今的状态,没关系,本来就不好看不是吗?

  “当当当~”房间外传来敲门声,他歪过头轻轻喊了一声进。

  小二端着水盆走进,把铜盆放在桌子之上还递给他一条白色的毛巾。

  “我给客官你准备了热水,你自己洗漱一下吧。”小二很热情,脸蛋儿胖胖的,一笑起来就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。

  “嗯。”钱真翔点点头,让他出去,然后轻轻地拿起那张白色的毛巾,用它这脸上轻轻的按压了几下。

  没有看见血,他这才放心下来。

  看来他的伤口正在慢慢的愈合,至少不会像是这样全身血淋淋的,虽然这个愈合的时间大概需要很久,不过到时候他就习惯了这种恐惧吧?

  愈合不愈合都没关系的,他已经做好准备用这幅面貌来迎接挑战。

  如果他还是原来的样子,也许他真的狠不下心来。

  在客栈用过早膳之后,钱真翔就等来了失主。

  那是一个穿着还算华丽的男人,当然了,毫不意外的是个帅哥,毕竟他总能遇到那些俊男美女的货色,这大概也是一种特质吧。

  帅哥从一匹白马上下来,走进客栈里直直的奔向了掌柜的。

  他已经抓到了那个小偷,可是小偷告诉他最重要的玉佩被扔掉了,他盘问了好久,才终于让他小偷说出来,是丢在了这家客栈里。

  他着急忙慌的就赶了过来,生怕晚一步那玉佩就不翼而飞。

  可是当他问掌柜的时候,掌柜的却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并没有看见。

  不过热心地答应下来帮他寻找。

  钱真翔听得真真切切,他立刻返回房间,把枕头旁边的玉佩拿了出来。

  他下楼的时候,那男人正在客栈四周寻找,于是他上前一步主动搭讪。

  “兄台,你是丢了什么东西吗?”

  “对,是一枚青色的凤纹玉佩,你有看见吗?”那帅哥正弯着腰,这时偏侧过头来看他,面瘫的帅脸上出现一丝希翼。

  “如果你说的是这一枚的话我确实看见了。”他提溜玉佩上方的红色线条,在他面前晃了晃。

  那男人立马一把抢过来,抓在手里兴奋的看了看,这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:“真是太谢谢你了!”

  狗子被他拍的皱了皱眉,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,然后摇摇头说道:“不用谢我,是天意不让你这块玉佩丢掉。”

  既然等到了失主,那他再留在这里就没有意思了,还是收拾收拾行囊,去风月城等东郡王吧。

  那男人正兴奋的观察着玉佩,听他说的话之后点了点头却没有看他,他有些无奈,但是又不需要邀功,于是只上楼拿了行李便要离开。

  这时那男人终于感觉到了他的存在,他追了上来。

  “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你的,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才行。”

  钱真翔摇摇头:“我没什么需要,而且我也没做什么,只是留在这里等了你一会而已,你还是要感谢上天吧!”

  然后继续走路。

  谁知道那男人又追上了,还匆匆的牵走了店门口的白马。

  “那我们交个朋友吧!以后互相也有个照应!”

  朋友?多么陌生又熟悉的字眼,可是他真的还能拥有朋友吗?

  他这种天煞孤星,所有靠近他的人大概都得不到好处吧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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