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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三二章 节前一日


  花文信这边说的理所当然,花景琦却有些不好意思了,本来他也根本没有这个心。

  “这是自然。”

  花文远点点头,景琦是他侄子,这点儿事不用老三说,他也是要做的。

  “多谢二叔。”

  花景琦认认真真道了谢,或许只是二叔一句话,他的生意都会大不一样。

  几人正在前厅说话,就听到外面又有人来了,这几天都是这样,王嫂也就没拦着,直接让人进去了。

  门帘是卷着的,花容一眼就看到了阿才叔一家,阿才叔拎着一只大肥鹅,阿才嫂挎着一个竹篮子,后面跟着女儿柳叶。

  这一家,不会也是来赔礼道歉的吧?

  这么想着,花容觉得好笑不已,但凡是跑来道歉的,那都意味着,他们是有什么事情求上门来了。以前的事情抹平了,才好再开口求人不是?

  “文远,你们难得回来,这马上要八月十五了,我和你嫂子就来看看。”

  阿才叔说着,将手里的鹅,并着那一篮子水果点心,都交给了王嫂。

  “我看你们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?”

  蕙娘在一旁阴阳怪气地道,本来她和阿才一家也没有什么过节,不过自从儿子提到柳叶,她就警惕起来。

  “娘……”

  花景琦在一旁低声叫道,这么说话未免太难听了。

  “他三婶儿,你这话说的,大家也不过是彼此彼此吧!”

  阿才嫂在一旁冷不防道,她本来没有什么存在感,这一说话,登时就把所有仇恨都拉了过来。

  蕙娘脸红了一下,随即道:“有这样的娘,怪不得教出那样一个女儿。”

  “你说什么?”阿才嫂一下子被踩了痛脚,“我家柳叶那时候也是受了蒙骗,又不是成心的。”

  “娘,元宝一直朝着要大红公鸡呢,你抱着他去看看吧!”

  花如月一把将儿子塞到自家娘怀里,温声道。

  “大公鸡……公鸡……”

  元宝一听到公鸡,立刻兴奋起来,手舞足蹈地道。

  蕙娘一听,立刻笑着道:“好,咱这就去看大公鸡。”

  也不上吵架了,就这么抱着小家伙去了院儿里。

  “如月什么时候来的?小家伙儿都这么大了!”

  阿才嫂感激地道,她实在是不想跟人吵,更何况这还是在花文远家里?

  “阿才你这么客气做什么?”

  花文远这才把人让进来,又给他倒了茶,两个人小时候多少也有些情谊。

  “文远叔。”

  柳叶也上来叫了人,然后低着头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。这一年来,她也改变了很多,本来就不是活泼开朗的性格,而今就更加沉默了。

  花景琦就坐在花文信下首,和柳叶正好坐了对面,这会儿看到她,除了意外还有些惊喜。

  阿才嫂这会儿就坐在女儿旁边,默默听人闲聊。

  “不瞒你说,柳叶这丫头的婚事已经黄了,但凡是好人家,也不愿意上门来提亲……再这么下去,眼看就要成老姑娘……”

  阿才叹口气,厚着脸皮道,他家不比族长家里,只是普普通通的庄户人,也没有多少家底,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嫁妆。

  来了……重头戏来了,花容在一旁听着,只是一个开头,她就已经猜出了一大半。

  “小容不是弄了个教纺织的什么房,听说工钱不低,我就寻思着能不能让柳叶这丫头去。如今她在花家村,也是呆不下去了。”

  阿才叔将此次的来意说了出来,若不是万不得已,他也实在没有脸开这个口。可一切都是为了女儿,他少不得腆着脸跑一趟。

  “就是,不知道小容侄女能不能同意……”

  阿才嫂也接话道,毕竟女儿去年很是对花容不住。

  “柳叶愿意就好。”花容倒也干脆,她那边确实是缺人,“不过,如果到时候不能通过考核,后边儿就不能留在庄里了。”

  就因为是亲戚,花容觉得,才更应该事先说清楚。

  “应该的,这是应该的。”

  阿才叔急忙道,不过他也相信,以女儿的聪明,旁的人都能学会,她自然也是能学会的。

  花景琦在旁边儿听着呆了,柳叶这是要离开花家村,到白山县去?之前怎么都没有听她说过?

  她要是离的那么远,想要见一面都难了。

  “花容,谢谢你。”柳叶终于抬头看向花容,郑重地道,然后又有些羞愧道,“去年的事,对不住了。”

  花容点点头,如今说开了就算,她也不能死记一辈子。柳叶为此丢了婚事,还弄到如今这样尴尬的境地,也算是受到了惩罚。

  “小容你把具体地方告诉我,等过了十五,我就套车把柳叶给送去。”

  阿才松了口气,脸上也有了笑模样儿。

  大家都在笑,就连花景琦都想开了——如果到现场开杂货铺,他回花家村的时间并不多。村里人多口杂的,如果他特意见柳叶只怕很快就会传到娘耳朵里。他现在还没有把家里给说通,这时候是万万不可能摊牌的。

  柳叶去了白山县也好,省得在村里遭白眼。等过阵子他把爹娘说通了,再去柳叶家里提亲。

  “大姐姐,咱们去后院看看那几个孩子怎么样了。”

  花容走到花如月面前笑着道,在屋里坐了一会儿,实在是坐不住了。

  “好。”

  花如月点点头,和花容一前一后出了门。

  云栖梧也站起来,这种“话家常”的场面,他完全没有经验,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,索性也出去了。

  三个人到了后院,还在院外就看到了周兴嗣、花景年和美玉三个,只是此时的情况有些古怪。

  就见周兴嗣还在那里扎马步,美玉小姑娘在他的旁边学的有模有样儿,动作标不标准不重要,贵在一颗学习的心。

  而花景年,就在石桌旁坐着,气鼓鼓地看向这边,教训小姑娘道:“美玉,你给我过来,我们俩谁才是你舅舅?”

  美玉看着乖乖巧巧的,心里还挺有主意,听了这话摇头道:“小舅舅,你也过来呗,咱们一起玩儿。”

  周兴嗣在一旁微微皱眉,他这是在练功,可不是在玩儿。不过,这话他又不好同一个小毛头解释,忍的相当辛苦。

  “谁要和他一起玩儿?老古板一个,你看看他那张冰块儿脸!”

  花容听到这里,一下子笑了出来,虽然她很不喜欢花景年,但不得不说这比喻倒是挺形象的。

  花景年听到笑声,嘟囔道:“不就是扎个马步么,就好像谁不会似的。”

  “你要是能坚持一炷香时间,一会儿有鸡腿吃。”花容挑眉,笑着道。

  “这有什么……”

  花景年学了周兴嗣的样子半蹲着,几息之后,就开始站不稳了,胳膊也开始发酸。他还要面子,咬牙强撑着。

  只是到了后来,就再也坚持不住了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他平日里在家什么活儿都没有干过,又缺乏锻炼,体力并不好。

  “小舅舅,你没事吧?”

  偏偏,美玉都比他坚持的时间长,这会儿关切地问一句,反倒让花景年更加面子上挂不住了。

  “这个学的再厉害,也不过是武夫……”

  花景年不服气道,他是读书人,这种事情做起来自然吃力了。

  “你不要被他的样子给骗了,说不定,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。”

  花景年越说越来劲,似乎这样就能挽回刚刚在小外甥女那儿丢了的面子。

  “嗯,小舅舅很厉害,教美玉写名字。”

  小姑娘点点头,颇为自豪地道。在此之前,她连自己的名字是那两个字都不知道。

  “要不要,我也教教你?”

  花景年笑眯眯走到周兴嗣面前,盯着那张好看的脸得意洋洋道。

  “不必。”

  周兴嗣淡淡道,其实心里很不耐烦,他只是想好好练功,为什么就是有人打扰呢?美玉他也就忍了,可花景年这家伙到底是为什么要跑过来?

  “杏儿,去取笔墨纸砚来。”

  花容见状,笑容满面地道,既然花景年想显摆,那就让他彻底显摆个够。

  杏儿点头应了,从书法拿了纸笔过来,把一张宣纸铺在石桌上,又给弄的平平展展的,把笔给了花景年。

  花景年接过笔,悬腕在纸上泼墨,写了美玉,又写周兴嗣,果然似模似样。在这个年纪,在这样的地方,能写成这样确实不容易。

  周兴嗣离的本就不远儿,这会儿无意间看了一眼,就见纸上写了他的名字。

  只是,好好的名字让花景年写出来,怎么都觉得别扭。在某个方面,周兴嗣其实有一点点强迫症,这会儿就很有把自己的名字给撕了的冲动。

  他忍不住去看花容,以眼神道:“师娘,这就是你说的字写的还不错?”

  花容回以他一个眼神——“觉得他写的不好?不好,你来!”

  周兴嗣二话不说,默默地捡了花景年刚放下的比,在周兴嗣三个字上画了个圈,然后又在美玉的美字上画了一半。

  刚画完,花景年就忍不住了——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不会写,就把别人写的给毁了?他这是嫉妒自己写的好吧?

  下一刻,周兴嗣拿着笔,将他的名字写了一遍,然后又把那个也着重圈了的美字写了一下。

  花景年的字,架构不太好,最重要的是,没有根骨。一个字,就好比一个人,单从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精气神儿。

  “怎么样?写的好么?”

  花容慢条斯理地将纸卷起来,明知故问道。

  “……”

  花景年脸涨的通红,这一下,丢人可丢大了。人家非但会写名字,而且字也比他写的好。

  反观周兴嗣,到了这时候,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,他本来也不以为会写字是什么难得的事情。

  花景年暗自在心中咒骂,他这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妖怪?

  “周哥哥写的真好,小舅舅和周哥哥都很厉害。”

  美玉照旧捧场地拍手道,而且不忘夸一下花景年,虽然在她的心里,也觉得周兴嗣写的更好看。

  “你一直说我师父是武夫,可他写的字,比你和我都要厉害多了。”

  最后,周兴嗣又给了花景年会心一击。然后,也不去看他是什么反应,径自回屋去了。

  “周哥哥,等等我!”

  美玉稍稍纠结了那么一下,果断抛下她小舅舅,追着周兴嗣去了。

  “……”

  花景年脸红一阵白一阵,盯着桌上的字看了许久——在私塾里,他的学问不是最好的,可字却从来都是最好的,为此还得到了夫子的赞扬。

  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有两件,一是,他是村里长的最好的。二呢,就是写字了。可现在这两样,他都输给了周兴嗣。

  “现在知道了吧?一山还有一山高。”

  花如月摸了摸小弟的脑袋,温声教育道。她和这个弟弟年岁相差甚大,往日里对花景年,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细细教导。

  花景年垂着脑袋不吭声,花如月说的话,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。

  花容在一旁看了很是惋惜,倘若花景年有这样一个母亲,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讨人嫌。

  吃饭的时候,那只大红冠子的公鸡果然成了盘中肉,小家伙儿一手拿着鸡腿儿,吃的满嘴油光。

  桌上一盘鸡,一盘鹅,两只烧鸡腿两只烧鹅腿,蕙娘很自觉的给元宝夹了一个,又给儿子夹了一个,然后是美玉。

  最后剩下一只鸡腿,她正想夹给大儿子,就见大儿子抢先夹了,直接放到了周兴嗣的碗里。

  花景琦实在汗颜,这又不是在自己家里。再说了,他都这么大了,难道还能和一个孩子争鸡腿吃?

  “啧,这酒真没劲,姑爷能喝酒么?咱们爷儿几个走一个!”

  花文信咂咂嘴,不满意地道。他平日里喜欢喝烧酒,果子酿的酒实在是清淡。

  花文远微微皱眉,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,慢慢将一杯酒饮尽。

  花景琦站起来,笑着祝酒道:“愿大家年年有今日,岁岁有今朝。”

  这一回,大家都喝了,就算有不能喝酒的,也都以茶代酒喝了一杯。就连小元宝,也嚷着喝了一小杯。

  虽然,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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