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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二九、叶渺:公子,请借过!(一更)


  这个臭小子!

  他刚刚还说他会喜欢上别的女子,转头他就留书不告而别!

  以为他不知道他去经州干什么吗?

  找了一个多月找不到人,决定亲自去看看!

  臭小子!气死他了!

  “咳,桃花姑娘,你摘这蔷薇花,是打算做什么?”胡公公小声问道。

  桃花如实道:“桃花想试试用蔷薇做点心。”

  胡公公喜道:“皇上,您有口福了!”

  心想他真是不容易啊!

  随时得照顾皇上的情绪,还有颜面。在皇上下不来台的时候,冒着被摘脑袋的风险,给皇上台阶下。

  皇上哼了一声,面色缓和了些,“要是不好吃,朕摘了你的脑袋!”

  胡公公听这语气,心顿时放回胸腔里。

  桃花:“那桃花不做了。”

  皇上:这个死丫头!朕要摘了她的脑袋!

  胡公公惊出一身冷汗,“桃花姑娘,这话…这话可不能乱说!”

  桃花道:“皇上总说做的难吃!桃花不想死!”

  胡公公:哎哟,小桃花啊,皇上这说的是反话,你听不出来吗?谁会天天吃嫌难吃的东西!

  若是旁人这么说,胡公公定会认为这是在变相邀宠。

  可从一根筋的桃花嘴里说出来,那就绝对是真的不能真了!

  胡公公想的到,皇上怎会想不到?

  他忍不住偷偷瞟了一眼皇上的脸色,果然,那个黑如锅底哟~~

  “皇上,太子求见。”有小太监来报。

  胡公公吁一口气,太好了,有替死鬼了!

  皇上语气甚不好地道:“宣!”

  “是,皇上。”

  不一会,南宫焱来到,“儿臣拜见父皇!”

  “太子找朕何事?”

  “父皇,儿臣已至弱冠之年,想早日为皇室开枝散叶,恳请父皇指婚。”南宫焱道。

  “你想娶哪家女儿?”皇上问。

  “儿臣的表妹,宁国公府宁大小姐。”

  “那她可愿嫁你?”

  南宫焱顿了顿,“婚姻大事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外祖父与舅父,对此没有意见。”

  “可朕听说,宁大小姐死活不肯嫁你。”皇上淡淡道:“你让朕赐婚,万一出了什么事,这天下人岂不将罪怪到朕头上?太子你是何居心?”

  南宫焱惊出一身冷汗,扑通跪在地上,“父皇息怒,儿臣绝无此意!表妹对儿臣心有所属,父皇切莫听信他人言。”

  皇上道:“他人言?太子,你可知这话是谁告诉朕的?”

  “儿臣不知,请父皇告之。”

  “正是你口中对你心有所属的宁大小姐!”

  南宫焱楞住,“这...这怎么可能?”

  “你做过什么事,你心里没数吗?你们以为,将宁大小姐关起来,不让任何人接触,她就真的对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吗?”

  皇上道:“宁大小姐知有人怀了你的骨肉,托人向朕表示,她不愿做那棒打鸳鸯之人,亦不愿皇家骨肉没名没份,所以愿意退让成全你们。但宁国公和太子你皆不信,宁大小姐只好请求朕,让朕不要赐婚。”

  皇上眯着眼看向南宫焱,“朕觉得宁大小姐所言不错,不能让皇家骨肉没名没份,不如...”

  那语气竟是要同他与叶蓉赐婚,若真赐了婚,宁国公那边如何交代?

  南宫焱连忙道:“父皇,儿臣封为太子不过半载,儿臣觉得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,婚姻一事,儿臣想往后拖一拖。”

  “既然太子如此上进,那朕岂好拂太子的意?”皇上道:“朕准了。”

  “谢父皇。”

  ——

  经州边界。

  这晚叶铭叶海夜练回来,张哥远远跑过来,“叶铭,叶海!”

  “张哥。”两人回头喊道。

  “明天休息,你们打算去哪里?”张哥问道。

  “打算好好睡一天。”叶铭道。

  这些日子实在累坏了。

  “这是你们调来先锋营第一次正式放假休息,就在这里睡觉不觉得太可惜了?”张哥道。

  “张哥你知道的,我和阿海这些日子每天休息不过三个时辰,实在吃不消,难得有假,最想做的事情是睡觉,别的什么都不想。”

  张哥左右看了看,压低声音,“正因为知道,我才来找你们。”

  “我怕你们待在这里,也没法休息,到时候又说这里那里有事去搭把手,你们新兵,敢不去吗?”

  张哥道:“不如明儿随兄弟们一起,去镇上喝个小酒,再找个客栈睡上一觉,保准没人打扰。”

  叶铭听得心一动,“张哥所言极是。”

  “那就说定了?明天一早?”

  “好的,张哥。”叶铭道:“明天我和阿海准时恭候张哥。”

  张哥拍拍他的肩,“好,早点休息,明早我再来。”

  第二天一早,叶铭叶海起床后,拿着脸盆毛巾准备去洗漱,掀开营帐一看,只见外面站了十几个人。

  叶铭一楞,“张哥,这是...”

  张哥咳了一声,有些不好意思,“本来就约了三五个兄弟,结果这帮家伙一听说是和你们一起去镇上,全都嚷嚷着要去。我已经拒绝了一部分,这些,是实在不好拒绝的。”

  “人多热闹。”叶铭倒无所谓,“请张哥和各位哥哥们先等一会,我和阿海马上回来。”

  “嗯嗯,去吧。”

  最近的镇,离这里约八里地远。

  一行人一路边说边笑,半个时辰后到了镇上。

  因为打仗的关系,镇上行人极少,各商户半开半关,见到他们一伙人,掀了掀眼皮子,不甚热情。

  张哥等人走到一个小酒肆,哗啦啦坐了两三桌,一下了就将里面坐满了。

  “老板,来十坛酒,二十斤牛肉,五盘猪耳朵、花生米...”

  老板在一旁拿笔记着,等张哥等人说完后,没什么表情地张嘴道:“盛惠九十五两三钱,去掉三钱,收各位九十五两。”

  噗!

  所有人口中的茶喷出。

  “九十五两?你这是抢劫吗?”其中一人拍着桌子站起来,指着老板的鼻子,“你知道我们是谁吗?”

  老板面不改色,擦掉脸上被不小心溅到的茶水,“知道,军爷。”

  “那你还敢漫天喊价!?觉得老子好欺负是不是?”

  “各位军爷保家卫国,让咱们小老百姓安稳的活到今日,小人不胜感激。”老板道:“但现在打仗,物价飞涨,小人刚刚说的价,已是往最低里说,本来最多能挣个三钱,现在去掉,小人弄不好得自个倒贴。”

  “军爷们要是不信,可派人出去打听打听现在的物价,看小人有没有说谎!”

  此言一出,张哥等人面面相觑。

  每到打仗物价会涨,他们其实多少是清楚的。

  只是打仗的时候,他们整天都闷在军营里,难得有空就休息,几乎不出来。

  出来的时候,多数是没仗打的时候,那时候物价已经正常。

  所以他们压根不知道,这物价竟然涨到如此可怕的地步。

  想他们一人一个月才三四两银子的俸禄,今日这顿酒若真吃下来,起码得花掉他们两个月的俸禄。

  要是没家没口的,咬咬牙就算了。

  可他们大多有妻有儿有高堂,那俸禄,都是要养家糊口的。

 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。

  高高兴兴出来,本想畅饮一番,哪知遇到这种情况。

  众人不由望向张哥。

  张哥面上露出几分窘迫之色,咳了一声,“那要不...”

  “老板,按刚才点的全部来一份,再加五盘红烧肉,我弟弟爱吃。”

  张哥不由望过去,只见叶铭递给老板两张银票,一张一百两,一张二十两。

  “老板您开门做生意不容易,咱们保家卫国,是为了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,不是为了让你们缩衣减食。”

  他将银票塞到老板手里,温和道:“请您快点上菜,我弟弟饿了。”

  旁边叶海捂着肚子频频点头,“快点老板!”

  老板眼眶微热,心里又酸又涩,“各位军爷请稍等!”

  待老板离开后,张哥等人才反应过来,个个面上发热,“叶铭,这...这太破费了!快收回来!”

  叶铭拦住他,微笑道:“我和弟弟出来是为历练,家中略有薄产,这没什么。诸位哥哥们吃得高兴,喝得痛快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  虽然都穿着同样的衣裳,但叶铭叶海两人富贵人家出身的气质,那是根本藏不住的。

  出身富贵,有本事,还能吃苦,这正是张哥等人佩服他们的地方。

  “话是这么说,可...”

  叶铭道:“若当我和阿海是兄弟的,就别客气!”

  叶海道:“各位哥哥怕是不知道,我有个兄弟叫乔方子,若是他来,只怕会将这整个镇上的东西买下来送给各位。比起来,我和大哥只是请各位喝点酒吃点肉,实在不算什么。”

  张哥等人当然不信有这么夸张的人,但他们不是婆妈之人,一百多两对他们来说是一年的俸禄,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一餐饭钱。

  “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!多谢叶铭叶海两位兄弟!”

  ——

  “刘妈,我和大哥大嫂出去一趟。”叶渺冲着厨房里准备午膳的刘妈道:“午膳前我们会回来的。”

  刘妈围着围裙,手里拿着根葱走出来,“夫人要出去?我昨儿跟王屠夫订了两斤五花肉,准备晚上做红烧肉。夫人要是方便的话,可否顺便带回来?”

  “没问题。”叶渺点头应下了。

  然后戴上帽帷,和纯娘沈狼出了门。

  穿过一条巷子,便是镇上的街市。

  行人一如往常般少。

  不过远远的,便听到一家小酒肆里传来划拳的吆喝声。

  其中两道声音,听着格外耳熟。

  叶渺不禁勾起唇角。

  这几天沈狼没有去飞鹅山附近,有空就去叶铭他们所在的先锋营附近转悠,打探一下叶铭叶海的情况,回来告诉叶渺。

  昨天听到他们要来镇上喝酒,叶渺知道后,今日便出了门。

  她想听听叶铭叶海声音,看看他们的样子,纯娘和沈狼不好跟着,便进了一间布行,佯装选布。

  “红烧肉来啰!”

  叶渺猜想大概是伙计或是掌柜的声音,接着便听到叶海一声欢呼,“哇!终于有红烧肉吃了!”

  他迫不及待夹了块肉想往嘴里塞,叶渺听到叶铭道:“阿海,小心烫!”

  “没事没事。”叶海含糊不清道:“有肉吃,怕什么烫!”

  这话引一阵哄笑声,“叶海说的是,来,大伙试一试!”

  “味道还不错,不过比起阿娘和桃花做的,还是差点。”叶海吃了一块,中肯道。

  手中筷子却不停,又夹起第二块。

  酒肆里十几个人,挡住叶铭叶海的脸,叶渺寻了半天才寻了个好位置,能看到他们的样子。

  不过半年,两人已褪去少年的青涩,眉宇间显出几分坚毅。

  叶渺眼眶微热。

  来到这里两个多月,她一直不敢去看他们,怕忍不住与他们相认。

  这次知道两人来镇上,终是忍不住跑了出来。

  这时叶海突然抬头向这边看来,叶渺下意识别开脸。

  下一秒,整个人呆若目鸡。

  破旧、灰败的小镇街上,不知何时,多出一抹与之格格不入的鲜亮的宝蓝色。

  原本死气沉沉的街道,因为这抹鲜亮色彩的注入,竟突然间鲜活起来。

  走得近了,众人看到那人秾丽俊美的面容上,薄唇紧抿,眉稍眼角皆含着愠怒与戾气。

  强大的气场让街上行人退避三舍,却又舍不得移开眼,直直盯着他瞧。

  额滴神啊!哪里来的这么俊美的男子?!

  莫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?

  那男子每走一步,叶渺的心,便狠狠缩一下。

  她早料到他会来,可当他真正出现时,她还是不可避免的涌现一些复杂而异样的情绪。

  大约就是又爱又恨吧,想见,又恨不得永远不要见。

  叶渺看着他朝她走来,整个人僵在原地。

  他不会认出她了吧?

  咚咚咚,叶渺只觉心脏快要跳出胸腔。

  这时突然一道声音响起,“程世子?”

  是叶海。

  程烁眸光移了移,向酒肆里望去,瞧见叶海站起来朝他欢喜地招手。

  布行里的纯娘听到声音,连忙转身,见是程烁,惊得张大嘴。

  一声世子爷还没喊出口,突然后颈一痛,整个人晕了过去。

  晕倒前,她意识到有人将她扛到肩上。

  这个小狼崽子!

  那声呼喊顿时让叶渺回过神。

  她意识到程烁的眼神离开了一会,又回到她身上。

  所以她现在不能走!

  叶渺若无其事地扶着腰,往肉铺走去。

  她今日穿着一件藕色衣裙,极宽松,若是站着不动,从后面或正面看,不留意看,六个月的肚子不怎么突出。

  可她现在一扶腰,一挺肚子,加上初夏衣裳薄,风一吹贴到肚上,那鼓起的圆圆的肚子便一清二楚。

  “王老板在吗?刘妈昨儿在您这里订了两斤五花肉,准备好了吗?”

  王屠夫里面走出来,见到叶渺先是楞了一会,很快反应过来。

  “是夫人吗?今儿怎么您亲自前来?”

  这街上的商户,皆知刘妈的临时主子,是个有了身孕的年轻妇人,有钱又低调,性子极好。

  “刘妈在准备午膳,我在家里闷得慌,出来走走,顺便带回去。”

  王屠夫将准备好的五花肉用纸包了几层,“这肉腥味重,多包几层,免得夫人闻了难受。”

  叶渺接过,“多谢王老板。”

  “夫人慢走,有空多出来转转。”

  叶渺点了点头,帽帷上的轻纱跟着不停晃动。

  她拎着系肉的绳子,意识到程烁的眸光还在她身上打转,又往卖蘑菇的铺子走去。

  挑挑选选,买了一斤,付了银子,准备离去。

  转身,宝蓝色身影挡在面前。

  叶渺一手拎着猪肉蘑菇,一手扶着腰,挺着大肚子。

  对着眼前宝蓝色身影,温温柔柔的道:“公子,请借过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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